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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定义和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其他辩护人的职责以及有效辩护制度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06日 来源:南宁酒驾犯罪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酒驾犯罪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

  韦俊律师,南宁酒驾犯罪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辩护的定义和种类有哪些

刑事辩护的定义和种类有哪些

刑事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刑事辩护的种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

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

辩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辩护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根据事实”,就是要实事求是地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的材料和意见,必须以事实为根据,而不是猜想、推测,更不是凭空捏造。“根据法律”,就是在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以法律作为辩护的准则和依据,无论是无罪、有罪、罪轻、罪重,都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根据事实和法律”,是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但如果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受刑事追究或者减轻处罚而弄虚作假、违背法律,则不能认为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是正当履行职责。

辩护人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的材料和意见。这是辩护人应当进行的主要工作,也是辩护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惟一正确的途径。“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的材料和意见”,就是说辩护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情,向被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进行调查并收集有关证据材料时,要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注意了解和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虽有犯罪行为但同时具有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各种证据,比如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未成年人,有没有、表现,在中是否起次要作用,等等,并向司法机关提出有关证据和辩护意见。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刑事诉讼中其他辩护人的职责以及有效辩护制度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中其他辩护人的职责以及有效辩护制度是怎样的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的职责是了解案情、收集证据,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的证据和意见,以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使他们得到公正处理。

有效辩护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保障辩护律师以及其他辩护人履行辩护职责,充分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其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制度。有效辩护作为刑事辩护的目的所在、生存之本,同时也是司法公正的根本保证,其在刑事诉讼中有着重要的价值。

有效辩护的内涵

辩护乃“以‘辩’的方法、手段,达到‘护’的目的”。辩护是一种活动,是手段与目的、形式与内容、过程与结果的统一,辩护不应仅仅只是形式的,更应该是实质的,它所追求的是有实际效果的辩护,即有效辩护。有效辩护原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几层意思:

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权;

二是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履行辩护义务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包括审前阶段的辩护和审判阶段的辩护,甚至还应当包括执行阶段提供的法律援助;

三是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充分行使,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律师的帮助。

有效辩护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价值

其一,有效辩护是刑事辩护的目的所在。

其二,有效辩护是司法公正的根本保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核心所在。

其三,有效辩护是刑事辩护制度的生存之本。从根本上讲,刑事辩护制度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设立的。无论是自行辩护还是委托辩护或指定辩护,其目的都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实体上和程序上获得有利的诉讼结果。而有效辩护正是辩护制度的根本。

辩护人的权利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这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7、对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

8、代理申诉权。

9、依法独立进行辩护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10、拒绝辩护权。辩护律师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有权拒绝辩护。

以上详细解释了关于辩护人的职责和范围,虽然犯罪嫌疑人可能做了一下违法犯罪的事情,但是依然有自己申请辩护的权利,作为辩护人来说也要公平对待这一类人。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需要法律咨询,可以联系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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